我市交通系统“高效办成一件事”做法在全省推广

版次:01  2024年04月30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联合发文,在全省推广淮南开办运输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经验做法。

4月12日,我市“开办运输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申请人需填写的申请表由12份减少至1份,各类登记信息由72项减少至3项。我市此次开办运输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不仅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提高政府服务效能的具体体现。

2024年1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其中2024年度“高效办成一件事”13个重点事项清单中,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列为重点事项清单,并在安徽、四川、江苏3省进行试点,淮南被列为安徽省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试点城市。

(本报记者 张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