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凤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某贪污一案,该县纪委监委及全县各乡镇村书记代表共计180余人参加旁听,以“身边人”“身边事”作为活教材接受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至2022年,被告人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镇政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通过伪造虚假的土地流转合同及租赁合同并加盖村委会印章,向某农业保险公司投保水稻、小麦险种,四年共计骗取种植业保险理赔款132223元。公诉机关认为,李某身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有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审判长按照法定程序有序主持,公诉人及被告人、辩护人就案件事实、证据问题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严肃规范。在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深深忏悔。
旁听村干部表示,此次零距离旁听庭审受益匪浅,不仅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行为带来的惨痛教训,同时也警示自己要筑牢拒腐防变底线,切实提升廉洁自律意识。
凤台县法院将持续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联合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常态化开展好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将廉政教育与主题教育深度融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社会氛围。 (本报通讯员 陈 雪
本报记者 吴 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