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曾诗阳

版次:01  2024年04月12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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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提出,要重点打击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涉黑恶势力,受到企业好评。

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是进一步壮大民企发展底气,激发经济发展活力的必要之举。今年以来,各部门加大力度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更加安全稳定可预期。

也要看到,在金融放贷、工程建设等领域,恶意阻工、强揽工程、非法占地等黑恶行为尚未根除,干扰了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仍较突出,让部分民营企业家难以卸下思想包袱。

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一方面要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的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另一方面,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依法惩治故意误导公众、刻意吸引眼球的极端言论行为,加强对民营企业家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以及个人信息、隐私权等人格权益的保护,建立完善举报和追诉机制,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针对“以商养黑”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涉黑恶违法犯罪,应及时查处、以案促治,最大限度最快速度帮助企业减少损失。特别在征地拆迁、矿产资源等重点领域,有关部门应协作联动,从打、防、管、服、宣等方面着手构建全方位长效保障机制,护航民营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