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春耕备耕 助力乡村振兴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农资市场检查

版次:02  2024年03月20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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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苏 强

“购买种子的时候,您一定要先检查一下种子产品的外包装是否完整,查看一下外包装上的品种名称、作物种类、审定编号、生产经营者等标识是否齐全。如果发现问题了,可以拨打我们的举报电话2601008。”

3月18日上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检查,执法人员深入到部分农资经营门店,重点检查了农资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及种子、农药、肥料产品的标签标识、品种审定信息、登记证编号等情况,并现场向前来购买农资的群众宣传了防伪打假等有关知识。

记者在现场看到,各个门店供应的农资产品充足,购买农资的群众络绎不绝。

“为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辖区内从事种子、农药、肥料生产的经营企业、经营门店、种植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了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目的是让农资经营者增强守法意识,确保农民‘播下放心种、用上放心药、施上放心肥’,切实维护好农民利益。”执法行动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为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我们早安排早部署,春节前就着手制作了《致农民和农资经营者的一封信》《农药安全使用常识》等宣传资料进行发放,现在进入春耕备耕关键时期后,我们又迅速开展了农资市场拉网式检查,将采取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经常性巡查和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尤其是对乡镇偏远地区进行全方位检查,做到春耕备耕不结束,专项执法检查不间断,坚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直秉承“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宗旨和“违法必查、查必见效”的工作理念,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社会举报投诉的违法案件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该支队在执法过程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创新探索柔性执法方式,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支队成立以来全市共查处农资类案件106起,罚款137.28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同时,通过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有效震慑了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全市未发生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和网络舆情。

执法检查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我们将通过开展‘三下乡’活动、公布举报电话、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假劣农资,净化农资市场’的良好舆论氛围。全力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守护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