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了我市第一件境外出具并加贴该国附加证明书,加拿大籍公民授权委托出售在淮不动产的转移登记,这是我国2023年3月8日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后,淮南首例适用《公约》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面对此类境外自然人处分不动产的特殊登记业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度重视,安排了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为申请人提供专业的涉外不动产登记服务;及时联系外事部门咨询,登录领事服务网站,详细了解《公约》政策要求、注意事项,并依据中国领事服务网提供的“各国附加证明书”格式样本、中文译本进行核验,确保委托事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及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受理,保障了涉外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顺利办结。
我市首例适用《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办理不动产登记,改变了以往境外自然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其公证委托书“双认证”(国外公证处所出具的公文书,需由外交外事部门领事、中国驻来源国使馆领事双重认证)模式,无需再送往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等手续,文书流转更快捷,认证流程更精简,为我市人员国际往来、外资外企开展经贸活动提供更便利的服务,充分体现了不动产登记部门以人为本、优化服务的行政理念,有效提高市场经济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