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提出住宅品质2.0版

明确建筑层高、电梯设施、隔声防噪等建设指标

版次:A01  2024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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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日报讯 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合肥市住宅建筑设计品质提升指引(2.0版)》(以下简称《提升指引》),对建筑层高、电梯设施、隔声防噪等建设指标进行明确。

《提升指引》旨在进一步提升合肥市住宅品质,体现以人为本、安全卫生、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住宅设计理念,促进合肥市住宅建设的高品质、高质量发展。《提升指引》适用于合肥市新建的商品房、保障房、租赁房等住宅单体设计,改建和扩建的住宅单体设计可参考执行。

《提升指引》提出,住宅层高不应小于2.95米,装配式建筑、设有户式中央空调、集中新风或地暖系统的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米。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公共交通及相邻户门开启,应避免遮挡安全出口和影响安全疏散,不应碰撞消火栓箱或遮挡电梯按键。相邻户门并列布置时,门扇间最小净距离不应小于0.4米;相邻户门为L形布置时,门扇开启过程中最小净距离不应小于0.6米。

在居住空间布局方面,住宅套内宜设置或预留储藏空间。每套住宅应至少设置1间双人卧室或兼起居的卧室。住宅地上部分中“书房”等类似功能名称的独立房间,使用面积5平方米及以上的,应视同于卧室。

《提升指引》明确,住宅单元电梯设计为两部或两部以上时,宜成组布置,并采用节能联动控制。高层住宅每台电梯的服务户数宜为30~60户。四层及以上住宅电梯载重量不应小于800公斤,其电梯候梯厅净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0米。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在非机动车停车点应设置电动车专用充电设施。在地下室设置非机动车充电设施时,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提升指引》还提出,外墙保温工程优先采用外墙自保温、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系统和装配式新型外墙保温系统技术,提高建筑围护结构质量安全和使用寿命。

紧邻城市交通干线两侧的住宅应加强隔声防噪措施,其居住空间的外门窗应采用三玻两腔或夹胶中空玻璃外窗。

(记者 吴 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