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节日跳河轻生 海事公安合力营救

本报记者 贾 静 本报通讯员 高婧雪 常开胜

版次:02  2024年02月19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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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0时55分,农历大年初三。三名民警和辅警匆忙走进市交通执法支队海事大队凤台中队所在的趸船上求助:“有人在大桥跳河,赶紧救援!”凤台中队中队长李跃立即启动交巡艇,组织执法人员和民警、辅警加速向凤台淮河大桥水域驶去。

执法人员凭借多年的救助经验和娴熟的驾驶技能,很快发现落水女子,并将交巡艇停在落水女子附近,执法人员和民警迅速伸出救生杆,抛出救生圈,大家一起大声呼喊让其抓紧救生装备,但该名落水女子已神志不清,无法配合救援。随即,一名辅警跳入河水中用力拖着落水女子向交巡艇游去,大家合力将其救上交巡艇后向凤台中队趸船驶去。执法人员与民警、辅警一起将落水女子送至凤台中队办公室取暖,待120医护人员到来后,将其抬到救护车上前往医院进行检查,因救助及时,落水女子身体并无大碍。

春节期间,市交通执法支队海事大队凤台中队值班人员全部在岗在位,坚守在各值班点,加强水上应急值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水上安全知识宣教,做好水路保通保畅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便捷出行和水路货运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