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行刑衔接难题服务法治建设

版次:02  2024年02月08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积极采取“综合治理、会议协商、同堂研讨”等方式推动“行刑衔接”,主动破解司法实践中的难题,提升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实效,以高质效检察工作参与社会治理,服务谢家集区法治建设。

为破解行刑反向衔接难题,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加强常规机制建设,规范工作管理流程,出台了《业务培训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信息共享平台工作制度》等多个行刑衔接工作规定,形成纵向有序、横向协调的规范体系。创新履职机制,实现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功能性集中履职与行刑衔接的深度融合,探索出将监督窗口前置至立案侦查阶段,对拟呈捕、移送起诉的行刑衔接案件进行把关过滤和合理分流,实现了对行刑衔接案件前端过滤与后端处理于一体的履职创新。完善协作机制,构建行刑案件线索双向衔接机制,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案件的基础上,完善相对不起诉、不构罪行政违法线索反向移送,将行政处罚建议和案件线索以抄送检察意见的方式移送至行政执法机关处理,实现内外联动。

(本报通讯员 王来勇 邹 洋

本报记者 何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