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行“药安封签”助力药品安全

版次:02  2024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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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网络销售行为,预防和控制网络销售药品在配送过程中的风险,防止外卖药品出现调包、被污染等情况,减少网络配送药品纠纷,确保网络销售药品质量安全,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相关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药品配送“药安封签”,目前此项工作正处于试点运行中。

“药安封签”是为防止网络配送药品外包装在配送过程中遭破坏、启封所使用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封签采用一次性特殊材料制作,由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在打包药品后粘贴,如被撕毁,将留下痕迹,消费者可凭此确认自己的药品在配送过程中是否完好无损。配送人员在交接待配送药品时,查看封签的完整性、有效性,对封签不完整或者已被破坏的,拒绝配送。消费者在接收药品时,应当当场查验配送药品封签,封签不完整或已被破坏的,也应当拒收。

在网络配送药品包装内还应附销售小票,销售小票应标示销售企业名称、药品品名、批号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药安封签”上标示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为药品质量安全全程提供追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安封签”的推广使用过程中,积极利用“药安封签”受众范围广、受众群体基本为年轻人这一特点,精心设计“药安封签”,加入药品安全科普法治宣传元素。在“药安封签”上增加了安全用药科普宣传LOGO,省、市局微信公众号、“用药那些事儿”科普宣传抖音号等,以“药安封签”为切入点,加强药品安全科普法治相关知识宣传。

“药安封签”的推广使用,对加强网络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和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起到积极作用,真正做到了让消费者点得放心,用得安心。

(本报记者 贾 静

本报通讯员 陈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