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讲让住房公积金更好惠及灵活就业人员

版次:04  2024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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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邮政管理局联合举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宣讲会,为全市寄递企业负责人、快递员群体代表等宣讲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为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帮助其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2023年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淮南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淮南市范围以内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包括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员以及新业态等方式的就业人员,均可自愿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宣讲会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同志从缴存对象、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及提取、贷款等方面,详细解读了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政策,并回答了有关咨询。下一步,中心还将深入寄递企业一线,做好政策宣讲,确保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切实增强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

(本报记者 李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