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着眼立法为民,汇聚民意民智,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围绕推动改革发展、回应人民期待,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去年,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建议130余条,50余条意见建议被不同程度采纳吸收。
在立法选题上,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需于民,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论证,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确保法规立项发扬民主、顺应民心;在立法方式上问计于民,积极拓宽开门立法渠道,完善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库作用,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最大程度吸纳民意,凝聚共识;在立法内容上问需于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把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群众权益的理念体现到地方性法规中,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本报记者 贾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