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重托依法履职 书写新时代淮南人大的出彩篇章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亮点回眸

版次:02  2024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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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部法规的制定、修订,一次次有效监督的实施,彰显着市人大常委会的使命与担当。

一次次视察调研,一件件议案办理,记录着市人大常委会忠诚履职的印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二年。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中心依法履职,服务大局担当作为,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圆满地完成了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书写了一份不负重托、奋勇争先的履职答卷。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聚焦推动改革发展、回应人民期待等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制定法规1件、修订1件、废止1件,以立良法引领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盯突出问题较真碰硬、跟踪问效,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7项,开展执法检查4次,组织专题视察调研121次,以有力有效监督服务保障淮南高质量转型发展。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作出决议、决定16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人次,确保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强化服务保障,拓展代表履职方式,为代表履职提供舞台,为人大工作增添新动力。

政治上的坚定——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行动上才能自觉。

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重点措施,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聚焦全过程人民民主、地方性法规实施等7个课题开展调研,推动调研成果有效转化运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谋划推进立法、监督等工作,坚持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不断增强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立法的原则——

围绕推动改革发展、回应人民期待,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法者,治之端也。”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淮南建设。

坚持有效管用,修订《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进一步整合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增加了联合执法机制相关规定,特别是针对新建、改建、扩建坟墓等违法行为设定行政处罚条款,为更好守护淮南“城市绿脊”筑牢法治屏障。修订后的《条例》将于2024年2月1日施行。坚持立改废统筹,顺应财政监督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废止《淮南市财政监督条例》。

促进德法融合,出台《淮南市反餐饮浪费条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工作中,规定了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婚丧嫁娶组织者的反餐饮浪费行为规范,并对违法行为设定行政处罚,为破解餐饮浪费问题提供了法治方案,被评为淮南市2023年度十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条例》连同已经施行的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养犬管理条例、爱国卫生条例等法规,为淮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践行立法为民理念,在立法选题上问需于民,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在立法方式上问计于民,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库作用,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在立法内容上问智于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建议130余条,50余条意见建议被不同程度采纳吸收。

监督的定位——

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

寓支持于监督,抓监督促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准确把握监督与支持的辩证关系,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使职权,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的合力。

以有效监督服务发展大局。开展淮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等监督。加强经济工作监督,修改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重点关注高质量转型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园区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落实情况,完善监督程序,丰富监督方式,推进人大经济工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省市人大代表80余人次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新兴产业发展、民营经济提速等开展调研,针对市级政府投资计划实施情况报告经常委会会议表决赞成率不高的情况,市委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市人大常委会加强跟踪督促,推动政府每月调度项目建设,定期通报项目进度。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充分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作用,共取消、核减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21个,涉及资金592.19万元;在实现市直部门预算审查全覆盖的基础上,首次将淮南经开区、高新区预算纳入2024年市级预算初审范围,消除预算审查监督“空白点”。依法审议21家市政府工作部门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以有效监督增进民生福祉。常态化对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视察调研,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园区污水处理开展专项监督,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年来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保持在全省前列。开展淮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其中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服务难题,执法检查组系统梳理物业投诉方面12大类问题和调研发现的21条具体问题,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对全市公安机关贯彻实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情况开展专题监督调研,督促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进一步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听取审议关于农业生产“大托管”开展情况的报告,依法保障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关注养老服务,配合省人大开展《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完善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紧盯燃气安全开展监督调研,有效推进全市燃气管道更新和“瓶改管”工作,筑牢燃气安全“防火墙”。围绕《就业促进法》《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菜市场改造提升、人防车位规划管理、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等开展调研,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少数民族乡村振兴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等调研,推动民族宗教事业发展进步。

以有效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和“八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承办安徽省暨淮南市2023年“江淮普法行”启动仪式,受到省人大常委会书面表扬。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听取审议年度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录入省平台工作,录入数据总量位居全省第三位。创新监督方式,在全省较早开展类案评查工作,从办案程序、事实认定等方面对全市两级法院执行类案件进行评查,分析梳理出4大类46个具体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民事、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采取“审议意见+问题清单”方式转交“两院”办理。制定出台监察司法工作咨询专家管理办法,建立监察司法工作咨询专家库,着力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以跟踪问效推动问题解决。抓实三个“跟踪问效”,着力形成“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的监督闭环体系,推动解决一批市委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问题。抓实审议意见办理跟踪问效,对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等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抓实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跟踪问效,对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加速推进煤化工产业园区发展等往年人代会议案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连续三年紧盯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工作,认真做好关于进一步盘活利用全市工业企业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等重点建议的跟踪督办,积极推动议案建议落地见效。三年来,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1万多亩,处置闲置土地1.3万多亩。抓实审查发现问题整改跟踪问效,对部门决算审查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推动市政府有关部门收缴资金1.05亿元;认真落实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测评暂行办法,重点对12家部门单位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收缴资金1049万元,盘活存量资金1.7亿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办法32项。

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的行使——

坚持依法规范公正原则,履行决定任免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确保党委重大部署和人事意图全面贯彻、有效落实。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组织开展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题调研,促进我市实现全口径政府债务“降率脱红”。两次依法作出批准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督促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及时将新增债券资金用于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职业教育等项目。依法作出关于批准202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支持和督促政府不断优化支出政策,加强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保证省委、市委人事安排意图圆满实现。完善任免工作程序,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市“两院”提请任命人员任前网上公示、宪法宣誓等制度。强化干部任后监督,进一步修改完善述职评议办法,力求操作程序更加规范易行、评议工作更加务实有效。2023年,对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市“两院”两名负责同志开展了述职评议,进一步增强述职人员的法治意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

代表工作的创新——

深化“双联”工作,开展“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工作,充分激发代表履职新活力。

人大工作,主体是代表,基础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夯实基础,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健全完善初任培训、履职培训、专题培训等多种培训机制,累计培训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干部280余人次。依托全国人大网络学院、代表履职通等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学习”活动,累计组织专题学习80期,切实提高代表履职水平。

丰富形式,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深化“双联”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代表活动室和代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邀请省、市人大代表24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组织部分在淮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赴淮安、徐州等地学习或异地视察,全市省、市两级代表小组围绕产业发展、职业教育等开展专题调研,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形成调研报告17篇,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创新举措,增强代表履职实效。扎实开展“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工作,2023年共收到闭会建议和社情民意4.29万件,办结2.75万件,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实事落地。创办《代表之声》,定期遴选刊发有典型性、针对性的代表建议。持续开展优秀议案建议评选表彰工作,优化代表建议办理网络平台建设,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81件议案建议已全部办结,议案建议办理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6.77%。

自身建设的加强——

紧扣“四个机关”定位和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筑牢依法履职根基。

打铁还需自身硬。

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四个机关”定位和要求,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机关干部赴浙江大学举办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连续九年开展机关“一月精读一法”活动,深入推进干部在线学习,着力增强履职本领。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195篇,《淮南人大:以评促改,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淮南人大推深做实经济工作监督》被中国人大网站采用,《人大议案建议:推动奏响煤化工园区大发展强音》《善用法治“良方”破解物业管理难题》分别被人民代表报、安徽日报刊发,稿件数量和质量较往年有显著提高,市人大常委会荣获2023年度《江淮法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健全完善沟通协调、会务总结反思等工作机制,强化制度学习和执行,切实提高机关服务保障能力。深化与兄弟市人大的联系,特别是与上海市闵行区人大加强沟通对接,交流工作经验,学习特色做法,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生机活力。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在推动实现建设“七个强市”目标上有新成效,在推动法治淮南建设上有新举措,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有新作为,不断提高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淮南、重振老工业城市雄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