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干笃行守初心 履职尽责显担当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综述

版次:01  2024年01月12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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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周莹莹

“一年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制定法规1件、修订1件、废止1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5项,开展执法检查4次,组织专题视察调研121次,作出决议、决定13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人次。”一次次审议监督、一场场视察调研,无不承载着群众的期盼和关切,体现着人大代表履职尽责、为民谋福利的初心使命。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中心依法履职,服务大局担当作为,圆满地完成了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重点措施,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坚决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着力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以提高立法质量为关键推进法治淮南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推动改革发展、回应人民期待等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聚焦近年来舜耕山风景区保护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修订《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顺应财政监督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废止《淮南市财政监督条例》。出台《淮南市反餐饮浪费条例》,营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反对浪费的文明风尚。坚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以推动改革发展为导向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准确把握监督与支持的辩证关系,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使职权,推动解决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聚焦发展大局强化监督。高度重视关系我市长远发展的重大规划,听取审议有关议案和报告,确保规划编制及实施的科学性、严肃性。加强经济工作监督,修改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关于我市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国民经济计划执行、市级政府投资计划等工作报告。强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充分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作用。

聚焦民生福祉强化监督。常态化对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视察调研,听取审议年度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淮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围绕《就业促进法》《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菜市场改造提升、人防车位规划管理、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等开展调研,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公正司法强化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在全省较早开展类案评查工作。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民事、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录入省平台工作,录入数据总量位居全省第三位。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和“八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

以依法规范公正为原则 履行决定任免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确保党委重大部署和人事意图全面贯彻、有效落实。

两次依法作出批准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督促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及时将新增债券资金用于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职业教育等项目。依法作出关于批准2022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支持和督促政府不断优化支出政策,加强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保证省委、市委人事安排意图圆满实现。强化干部任后监督,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进一步修改完善述职评议办法,力求操作程序更加规范易行、评议更加务实有效。

(下转A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