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标准农田林网省级示范创新点建设成效显著

版次:02  2024年01月05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 记者从市林业部门了解到,我市多措并举推进高标准农田林网省级示范创新点建设,利用2年时间,在凤台县15个乡镇,栽植中山杉35万余株,建设农田林网197公里,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庇护面积18万亩,在树种选择、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市成立市、县两级省级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创新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谋实推进举措,统筹协调示范创新点各项建设任务。凤台县组织林业技术人员深入实地,客观分析平原地区实施农田林网建设的切入点、路径和措施,汇聚民意民智,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以更新改造为主、补差补缺为辅,因地制宜、点块结合,构建以主干道路、河渠绿化为框架的农田防护林网防护体系。我市先期在凤台县古店乡四个村开展中山杉高标准农田林网试点建设,实行项目化管理,工程化运作,栽植中山杉1.6万株,庇护面积增加1万亩。在凤台县桂集镇大王村开展高质量农田林网示范片建设,在全村14条生产路和沟渠上栽植优良品种中山杉1.2万株,覆盖农田5000亩,在筑牢生态屏障的同时,也改善了人居环境。我市探索统一选择树种、统一栽植标准、统一运营的“三统一”模式,以中山杉为主要树种,有效防止农田林网景观化。由凤台县森林苗圃进行专业栽植养护,一年后移交乡镇,并配套管护资金,有效提高成活率和保存率。采取“国有平台公司+施工单位+村集体+农户”运行模式,平台公司负责落实林权、筹集资金,施工单位(县苗圃)负责栽植、养护,村集体和群众负责管护。我市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把造林成活率、面积保存率纳入林长制和村居乡村振兴工作年终绩效考核,各级林长、护林员扎实开展巡林和管护。桂集镇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大王村在采用拍卖树穴公开发包方式落实林权的基础上,建立了树随地走,谁家地头谁家管的集体林权改革新途径。

(本报记者 苏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