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2月1日施行

版次:01  2024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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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23年12月28日,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批准〈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的决议》,《条例》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舜耕山风景区位于我市主城区中部,是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和景观系统的核心区块,被称为“城市绿脊、生态中庭”。原《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于2010年4月1日施行,对保护风景区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于原《条例》已经出台13年,难以适应当前风景区管理的实际需要。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要求,将修订《淮南市舜耕山风景区管理条例》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并高质量完成了法规修订工作。

修订后的《条例》共二十六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增加了对风景区内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和管理的特别法适用规定;增加了市人民政府的职责和风景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风景区管理机构的职责;增加规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民政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增加了风景区内集体所有林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责;明确规定在风景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坟墓,并设定了行政处罚条款;增加了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禁止区域、随意摆摊设点等行为规范及相应的处罚规定。《条例》的修订,对于进一步保护好舜耕山风景区的自然和生态环境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本报通讯员 王 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