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南监管分局办公室 淮南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打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

版次:04  2023年12月28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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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部分犯罪团伙或个人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伪造事故现场、夸大损失程度等方式以达到违法骗取保险金的目的。保险欺诈行为严重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秩序,参与保险欺诈活动会涉及刑责。为此,淮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南监管分局、淮南市保险行业协会特向广大保险消费者发出公告:

一、保险欺诈存在风险

目前,公安机关正与金融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以及保险公司联合打击依托汽车修理厂、租赁公司、网约车等实施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的职业化犯罪团伙、人伤“黄牛”犯罪团伙和利用高档二手车实施保险欺诈的犯罪行为。保险欺诈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一)资金受损或失去正常保险保障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费。

(二)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不法分子要求保险消费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保单、银行卡、联系方式等敏感隐私信息,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隐患。不法分子可能会恶意使用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再次实施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甚至在保险消费者不知情下办理网络借贷,使保险消费者蒙受损失。

(三)法律风险。组织或参与保险欺诈涉嫌刑事犯罪,根据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参与或配合诈骗的单位、个人都将面临法律责任追究。一是刑事责任。进行保险诈骗犯罪活动,可能会受到拘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二是行政责任。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可能会受到15日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也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三是民事责任,进行保险诈骗活动以及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合力打击保险欺诈

(一)通过正规渠道报案理赔。如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财产伤害,保险消费者可以拨打“110”或投保机构的官方客服电话进行报案,切勿听信不法分子的任何怂恿或诱导,避免权益受损。

(二)坚决抵制不法利益诱惑。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与保险行业的数据协查力度,通过大数据排查,保险欺诈行为将无处遁形,伪造事故骗取保险理赔金,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广大市民要提高法律意识,切勿心存侥幸,坚决抵制不法利益的诱惑,不参与保险欺诈。

(三)积极举报揭发保险欺诈。公安机关、金融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开展反保险欺诈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保险欺诈行为,严肃追究不法分子的法律责任。打击整治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活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市民如发现保险欺诈案件线索,可以联系淮南市反保险欺诈工作站“0554-6690281”,或拨打淮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案件接报案中心电话“0554-6938660”向公安部门反映。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