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八件知识产权专题指导性案例

版次:A02  2023年12月21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 齐 琪)记者20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为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八件知识产权专题指导性案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满足创新主体司法保护需求。

这八件指导性案例,包括慈溪市博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诉永康市联某工贸有限公司、浙江天某网络有限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张某勋诉宜宾恒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宜宾市吴某建材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垄断纠纷案等,涵盖专利、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知识产权与竞争各个领域。

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意在积极探索符合知识产权案件规律的裁判规则、裁判方式,积极发挥知识产权裁判的规范引导示范引领作用。例如,在苏州赛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深圳裕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明确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行为的性质和有关布图设计具备独创性的认定规则。在某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诉河南某庐蜂业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明确了著作权权属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不能仅凭水印或权利声明认定作品著作权权属的举证证明规则。

“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以更加公正高效的知识产权审判,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