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检查强化长江流域自然资源保护

版次:A01  2023年12月20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 临近元旦假期,鱼类等水产品进入销售旺季,连日来,谢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及周边餐饮单位开展“长江禁捕”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长江禁捕”成果,强化长江流域自然资源保护。

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逐一检查了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店,查看是否销售“淮王鱼”“中华鱼”等长江流域禁渔区非法捕捞的野生鱼类,检查了经营户是否落实进货台账、索证索票等制度。执法人员还对周边餐饮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售卖非法野生鱼类制作的菜品,查看经营场所卫生环境情况以及是否张贴“长江禁捕”宣传画等。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向经营负责人宣传了“长江禁捕”相关政策,要求各经营单位不得违反“长江禁捕”政策规定,不得售卖长江流域禁渔区非法捕捞的野生鱼类。据了解,此次检查暂未发现销售野生鱼类、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谢家集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长江禁捕”工作的监管力度,强化政策宣传,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在确保“长江禁捕”工作有效推行同时全力保障辖区消费者食品安全。

(本报记者 苏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