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网络微短剧要有长效机制

张国栋

版次:03  2023年12月15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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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通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朗·整治短视频信息内容导向不良问题”专项行动,围绕短视频领域多发频发的乱象,集中整治三类突出问题,既短视频传播虚假信息问题、短视频展示不当行为问题、短视频传播错误观念问题。

近年来,网络微短剧迎来了爆发式增长,原因是多方面的,微短剧的剧情节奏快、反转多,满足了相当一部分观众的心理需求。而且与长剧相比,微短剧的制作成本更低、上线周期更短,有时候就会打一些低俗的“擦边球”来吸引观众。另外,还有一些微短剧,依靠色情低俗、暴力血腥等来博人眼球,这样的网络微短剧不仅会传播不良价值观,还会破坏平台良好生态,扰乱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出现。

正因为如此,自去年以来,国家广电总局持续开展网络微短剧治理工作,加强规范管理。今年以来,快手、抖音、微信等平台也相继发布针对“小程序”类网络微短剧治理公告,共治理下架近2300个违规微短剧小程序,有效净化了网络微短剧行业生态。今年11月下旬,广电总局再次开展为期1个月的网络微短剧专项整治,目前已下架了大量违规微短剧,封禁了大批违规发布微短剧的账号。近日中央网信办又印发通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朗·整治短视频信息内容导向不良问题”专项行动。这些行动形成了较好的震慑效应,有力遏制了网络微短剧野蛮生长的态势。

但也要看到,治理网络微短剧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要推动网络微短剧健康有序繁荣发展,不能止于“下架”“封禁”,而要建立长效机制,实施常态化管理。

首先,网络微短剧伴随短视频和直播出现,在制作成本、内容、主体和目的等方面,都与传统的影视剧不太一样。从互联网发展的角度来看,监管模式也要与时俱进,不仅要加强事前的内容审查,也要加强事中监管和事后管理。从创作端来说,要鼓励创作出大批符合主流价值观的精品力作,满足观众的需求。从传播端来说,要进一步优化算法推荐,完善广告推流审核机制,及时对违规短视频进行处置。

其次,从立法角度看,我国现在还没有包括针对微短剧在内的网络不良信息治理的国家立法,有必要拾遗补缺,制定相关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建立统一完善的互联网信息监管制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化作实操性的法律规则,从而给行业以遵循,给监管以依据。

再次,加强对网络微短剧的内容监管至关重要,这既涉及未成年人权利保护,也涉及维护互联网传播秩序和其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利。为此,除了加快完善互联网法律制度体系,还要强化对内容的监管,既要清理低俗有害的内容,也要加强对高质量内容的推广,同时更为整治违规微短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据悉,广电总局将加快制定《网络微短剧创作生产与内容审核细则》,以推动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这是个良好开端,后续效果值得期待。

有所补充的是,目前大量的网络微短剧,本质上仍是“流量产品”,而非真正的“内容产品”。如果这些网络微短剧不能摆脱低俗,不能摆脱过度商业化,不能提升作品文化内涵,不能跨越到精品,只是一味下沉,注定走不远。同时,加强治理不是限制网络微短剧的发展,而是为了行业更长足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