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希望国际刑庭余留机制继续缩减职能和规模

版次:A03  2023年12月14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华社联合国12月12日电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耿爽12日表示,中方希望国际刑事法庭余留机制继续缩减职能和规模。

耿爽在安理会审议国际刑庭余留机制近期工作报告时发言说,根据安理会决议,余留机制应是一个高效率的小型临时机构,其功能和规模将随时间逐步缩减。本次报告期间,余留机制有序推进司法活动,完成了所有核心刑事程序的法庭活动,余留机制不再有正在进行或者将要进行的核心案件的审判和上诉程序。中方希望余留机制在此进展基础上继续缩减职能和规模,合理压缩开支,继续优化财政资源分配。

耿爽说,余留机制与有关国家开展务实有效合作对于其履行授权、推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关于追查逃犯、信息分享、重新安置无罪和刑满释放人员等问题,中方希望余留机制与有关各方加强沟通,增进互信,照顾彼此合理关切,借鉴此前的成功实践,找到妥善解决办法,携手打击有罪不罚。

上世纪90年代初期,安理会先后成立了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两个临时机构,调查和起诉犯下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种族灭绝罪的个人。尽管这两个法庭基本上完成了所有任务,但仍有一些剩余工作事项需要持续多年才能完成。为有效监督和执行上述剩余工作事项,安理会于2010年通过第1966号决议,建立了国际刑事法庭余留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