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特殊、优先保护’和‘双向、综合保护’的政策精神贯彻到各个审判领域,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日前,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相关情况发布。
淮南法院始终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工作落实。市中院印发文件进一步规范涉未成年人案件受理及承办归口管理,推进案件办理规范化,全市8家法院均成立少年法庭,各院均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官负责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两级法院专门化审判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立足涉少审判,提升司法审判效能
全市法院始终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穿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全过程,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惩杀害、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未犯罪案件28件38人,审结24件30人。对利用职业便利等实施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的,充分运用禁止令的规定,对2名被告人判处终身从业禁止,对1名被告人判处一定期限内从业禁止,彰显司法预防功能。对未成年被告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生效判处未成年被告人18人。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大力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在办理抚养、监护、继承、探望、亲子关系、侵权等纠纷案件时,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坚持调解优先、尊重未成年人意愿原则,对于家事案件,在住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注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根据情况及时采取司法救助、转学安置、家庭教育令等措施,让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推行特色审判。全市法院推行“圆桌审判+心理干预”模式,严格执行法定代理人及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不公开审理等制度;办案法官在庭审时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积极引导未成年人自省悔罪,从根源上降低再次犯罪风险;市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邀请心理辅导老师等社会人士协助法官开展社会调查、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田家庵区法院出台《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规定》,在判决文书上后附法官寄语。
延伸审判职能,融入社会综合治理
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全市法院聚焦综合治理,不断延伸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增强部门联动,强化社会联动帮教机制,与检察、公安、教育、民政、团委、妇联和社区等建立联动帮教、联动保护机制,完善涉未成年人纠纷诉调联动、多元解纷、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观护和司法救助机制,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市中院与淮师附小山南校区联合成立“青少年心理健康基地”;全市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未成年人保护薄弱环节,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4份;全市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21场,推出法治公开课44场,法治讲座7场,受众中小学生累计上万人;法院干警“面对面”普法宣传活动24场;市中院联合市教体局等7部门出台加强法治副校长工作意见,全市两级法院法治副校长覆盖80余所,54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
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表示,全市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履行审判职责,做好职能延伸,与社会各界一道携手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专业化、社会化、人性化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