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消费发展新变化 提升权益保护新作为

版次:02  2023年11月27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 11月24日下午,淮南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二届一次全委会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副市长陆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全委会人员名单,听取了《消费维权工作报告》。

陆晞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市消保委第一届全委会五年来的工作成绩。她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主动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我市各项发展任务紧密联系起来,切实增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的行动自觉;坚持人民至上、强化底线思维,深入践行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排忧解难的服务宗旨,以更强担当和更大力度营造人民更满意的放心消费环境;忠诚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完善消费维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调动和凝聚全社会的力量,齐心谱写为消费维权高标准工作接续奋斗的崭新篇章。 (本报记者 李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