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精神病患者住院执行按床日付费

版次:02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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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管用高效医保支付方式,近日,市医保局印发《淮南市基本医疗保险精神病患者住院按床日付费实施方案》,自12月1日起,市5家精神病专科医院执行按床日付费。

统一政策内容。执行统一的精神病按床日付费政策,明确精神病患者住院按床日付费的内涵、意义、实施范围、付费办法,将全省参保精神病患者在省内医保定点精神病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病科住院费用均纳入按床日付费管理,床日费用标准全省互认。

优化结算模式。根据病情治疗进展情况进行分段,根据各段床日费用定额标准,按患者实际住院天数、定额标准及报销比例来核算医保支付费用。改变原先定额按比例支付的结算方式,避免患者享受医疗内容缩水现象。

减轻患者负担。切实减轻患者及家庭医疗费用负担,省内各地市医疗机构互认医保支付标准,避免异地就医负担加重情况发生;要求医疗机构使用医保目录外费用占比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并与基金支付挂钩,以提高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意识,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

支持医院发展。按床日是为精神病患者量身打造的一种支付方式,方案的出台解决了精神疾病患者医保支付问题;避免了支付方式与国家医保待遇清单冲突的问题,降低医疗机构成本,优化医院收费结构,促进精神类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贾 静 本报通讯员 唐 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