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函

版次:04  2023年11月21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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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灵动广告设计传播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本人与贵司王正个人签署《租赁合同》,约定王正承租本人名下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区学院路金大地龙湖中心3栋118号的商铺用于商业经营,租赁期限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你公司在未得到我本人充分授权并且租赁关系不合法的情况下,擅自把房屋租赁给安徽老乡鸡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此情况已严重违反我与贵方的合同约定,故本人要求你方依法停止侵权行为,与安徽老乡鸡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解除非法租赁关系。

根据《租赁合同》相关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本着尽量和平解决此事、利于双方合作的目的,我方现正式函告贵方如下:

1、本人与王正的《租赁合同》即日起解除。

2、本人将与安徽老乡鸡餐饮股份有限公司重新商谈签订合法的租赁合同。

3、请贵方指派专人与本人就贵司违约赔偿事宜进行沟通。

4、本人同时保留追究其他损失的权利。

5、此函将登报公示,望知悉。

特此函告

联系人:李雪祥 联系电话:13905543755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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