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各地群众性体育运动持续升温,部分群众性体育赛事更是火爆全网,受到群众广泛好评和欢迎,并有效提高了地方的知名度、美誉度。与此同时,有少数群众体育赛事存在“跑偏”“变味”迹象,如花大价钱请“外援”冒名顶替,或让体坛高手“挂名”领薪水但实际工作就是为单位打比赛、争名次……受访专家认为,应引导群众性体育赛事树立正确的胜负观,保障群众性体育运动群众的参与度和获得感。(11月14日《半月谈》)
众所周知,群众性体育运动面向普通民众,并非专业运动员,所以竞技水平较低,主要倡导“重在参与”精神,藉此鼓励群众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达到锻炼身体、提升体质、普及体育项目等作用。可以想见,如果专业运动员做为外援,加入到群众体育比赛,那就会因实力悬殊,形成“降维打击”,轻松获得胜利。因此,一些单位花大价钱请外援,实则破坏了公平性,且涉嫌作弊行为,有违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的意义。
体育比赛具有激烈的对抗性,参与者都想获胜,就会尽可能拼出实力,令比赛显得紧张刺激,特别是竞技水平旗鼓相当的赛事,过程往往一波三折,不断呈现看点,颇具观赏性、娱乐性,令参与者和观众乐在其中。所以,群众体育竞技水平虽然较低,却依然精彩纷呈,吸引了众多观众。可如果在群众体育赛事里,掺入了高水平的“外援”,就会令赛事的天平一边倒,形成吊打对手的局面,比赛结果失去悬念,也就不再有看点。
而且,群众体育赛事主要就是普通民众参与,很多人就是单位的职工,平日在不同的岗位上工作,可能因爱好体育活动,擅长某项运动,而临时上场参加比赛,尽管水平不咋地,但能够参与其中,就能得到展示个人能力机会,也会鼓励更多人参与体育锻炼。可是,“外援”加入后,就会成为主角,挤占非专业选手的名额,让普通职工失去上场比赛和展示的机会,令群众体育的参与性大打折扣。
据介绍,一些单位之所以花天价请外援,主要是想博取赛事胜利,以向领导、社会展示“风貌形象”等“争面子”“博眼球”,或者为在与兄弟单位的竞争中“树形象”“拼高下”,展现“高人一等的管理水平和组织能力”,不遗余力“变着花样”突破限制使用外援,甚至出现冒名顶替现象。可见,此种做法违反了群众体育赛事禁止外援的原则,有失公平。更何况,花这么多钱请专业运动员参加比赛,也有好大喜功,浪费单位的财务资源之嫌。
无论是高水平的奥运会、世界杯,还是“村BA”“村界杯”等群众体育赛事,均有大量人员参与,各自精彩。既然是群众性体育运动,就应该遵循重在参与、淡化胜负的理念,花钱请外援、弄虚作假的事,还是别再干了,让群众体育回归大众化活动,让更广泛的群体参与体育锻炼,才是正确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