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版次:02  2023年11月09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 近日,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淮南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这也是全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单位。

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市检察院组织30余名业务精英成立“蓝·天使”检察工作室,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综合履职,促进全面保护,自最高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履职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综合履职数位居全省前列。市检察院组建“公检法”联合巡讲团,结合我市地域特征,深入矿区等留守儿童较多地区开展法治巡讲370余次,覆盖人群7万余人;打造“云课堂”直播观看人数达4万余人,评论量1万余条。坚持压实责任,促进家庭保护,全市检察机关与妇联等单位联合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印发《淮南市检察机关开展家庭教育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印发宣传单1万余份,为500余名涉案家长集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课程20余次。坚持主动作为,落实特殊制度,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出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律师团工作章程》,成立全省首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律师团队,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27件,提供法律咨询近1600人次。同时开展强制报告集中宣传,宣传范围覆盖200余家医院、宾馆、KTV等单位,并联合妇联、民政等单位建立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完善机制,实现闭环救助,市检察院联合市妇联、市民政等单位会签《多跨协同闭环式救助涉案未成年人工作机制》,完善涉案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共向涉案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7万元。

(本报通讯员 赵 武 杨青青

本报记者 何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