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回应社会关切。《意见》共20条,明确了网络暴力的罪名适用规则,网络暴力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则,以及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政策原则等,为惩治网暴提供了更加清晰、有力的法律依据。
我们都知道,网络暴力往往伤人于“无形”,有意无意的人肉搜索、一拥而上的口诛笔伐,看似公平正义,实则唯恐天下不乱。如果任由网络暴力蔓延、戾气横行,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近年来因为当事人遭遇网络暴力导致自杀的事件,已经发生多起。而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意见》,使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拥有了更加明确、更加严格的法律依据,这无疑是给网络暴力戴上了法律“紧箍咒”,可以使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过,要想让这一“紧箍咒”充分发挥效力,全社会都要常念、念好这个“紧箍咒”,并建立完善对网络暴力监管打击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把网民在网络上的言行举止全部纳入法治的监管轨道。
各网络平台特别是主流网络平台要依据《意见》,改进完善网络暴力行为判定机制,并在网民被误导蒙蔽出现网络暴力之时,提供真实信息,倡导正确价值取向,明辨事实、澄清谬误,从风险提示、一键防护、私信保护、举报投诉等多个维度,帮助网民快速有效防范网络暴力侵害,进而消除网络暴力生存土壤,让网络暴力推手无处遁形。
网络监管部门和相关的执法机构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网络暴力的新表现、新形式、新特点,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络暴力预警预防机制,完善相应的监管手段和监管细则,指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加强研发,依托大数据技术完善网络暴力内容的算法识别。同时,要依法对人身攻击、人肉搜索、造谣诽谤等网络暴力给予严厉打击,以确保《意见》的落地落实。
广大网民要充分认识到网络暴力的社会危害,自觉遵守《意见》对网络发帖的有关要求,并对网络上出现的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具有网络暴力性质的信息内容,不要做麻木不仁的看客,也不要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而随意跟帖、主观评论、盲目转发,而应主动向平台或相关的监管执法部门举报,为有效整治网络暴力尽自己的微薄之力。
总之,网络空间是亿万网民共同的精神家园。面对花样翻新的网络暴力现象,我们要多措并举、重典治乱、久久为功,并通过建立完善监测识别、实时保护、干预处置、溯源追责、宣传曝光等措施,进行全链条治理,真正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让人民群众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