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平了灯亮了村民心里也暖了

版次:02  2023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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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金秋时节,行走在凤台县刘集镇乡间地头、村组巷道,到处都能感受到通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民生工程建设,给群众生活带来的变化。

“今年政府实施的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把俺们村后场、小圩和村中心十字路都安装了路灯,期盼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一到晚上路灯真亮。”朱大圩村年近7旬的村民李孟刚高兴地说,“这路灯照亮的是路,温暖的是俺们老百姓的心!”

据了解,刘集镇西部朱大圩、彭圩、肖庙、樊庙等村因地处西淝河及花家湖沿岸,地势低洼,位置相对偏僻,部分村庄内生活道路年久失修、坑洼不平,时常发生老人外出和村民晚间回村摔倒的现象。由于道路不畅,导致村庄内环境卫生脏乱差,如今通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村内道路硬化了,走路骑车更加方便安全,环境卫生也好了,晚上路灯亮了,村民们生活更加舒心悦畅。

近年来,刘集镇高度重视村级公益事业发展,按照《凤台县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坚持尊重民意并结合和美乡村建设,优先选择群众意愿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村组道路、环境整治、村庄亮化等民生项目,大力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实施,村(社区)组干部和广大群众自发踊跃参与投资投劳以及建设、监督和管护。

该镇今年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共11个,涵盖了村庄道路硬化、亮化、小型水利设施、沥青路面等,覆盖全镇11个村,新建水泥路6条,沥青路1条,防渗渠2条,路灯132盏,受益群众达3万余人。为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镇村两级分别实行项目负责制,每个项目都成立了项目监督组,负责监督项目施工、工程验收等工作。目前,全镇11个项目已完工9个,11月份全部完成。(本报通讯员 刘甲军

本报记者 付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