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助餐模式,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幸福

本报记者 贾 静 本报通讯员 宋维玉 常开胜

版次:02  2023年11月03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建老年助餐点85个,其中城市老年助餐点37个、农村老年助餐点48个,“中央厨房+助餐点+入户配送”助餐模式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初步建成。近年来,凤台县以老年人需求为出发点,积极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暖民心行动,不断创新助餐模式,提升助餐服务质量,守护老年人“舌尖上”的幸福。

高位协同推进,创新工作模式

凤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助餐工作,把老年助餐行动作为重点推进项目,实行双周调度机制。凤台县政府分管领导不定期调度,加强关键环节把关指导。凤台县民政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制定印发《老人助餐布局建设实施方案》,依托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和存量国有(集体)资产,通过改建、整合等方式,建设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加大资金投入,筹集建设资金1100万元。从2022年7月至2023年8月底,全县老年人就餐累计65.8万余人次,拨付运营、就餐补贴共计123.67万元,切实保障老年助餐项目建设和可持续运营。积极探索助餐服务新模式,采用合作共建方式,与县内一家餐饮龙头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委托其统一运营37家社区老年食堂及助餐点。企业在政策规定的老年人享受1元至3元补贴基础上进行价格让利,通过“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志愿做一点”的多方支持方式,让老年人愿意吃、吃得好,企业愿运营、能运营,实现互利双赢、可持续发展。推动智慧助餐平台建设,开发老年助餐服务信息智慧平台,有效整合社区老年人信息管理、补贴核算及助餐服务相关模块信息,同时配置人脸识别设备,推出“刷脸就餐”新模式,提升运营效率。

提升服务质量,让老人暖胃更暖心

针对老年人的作息规律,各助餐点提前开放、延迟歇业,设立书报架、饮水机等设施,让餐桌在非就餐时间成为“书桌”“茶桌”“会议桌”,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考虑到老年人腿脚不便、易发生跌倒等情况,除了配备适老化设施外,还出资为全县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购买了公共责任保险,老年人在助餐机构内发生意外可获得保险赔偿,解除了老年人和运营企业的后顾之忧。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运营企业在各类食材上实行准入制,严格把关,通过公开竞标,获得凤凰镇4万余平方米蔬菜大棚种植经营权,建设凤台县老年助餐蔬菜专供基地,为全县老年助餐中央厨房提供新鲜蔬菜,确保蔬菜供应全流程可追溯。在确保助餐服务安全的基础上,加强对食品加工、储存、配送等环节的监管。同时,还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全面加强监督,确保行稳致远

凤台县完善管理办法,制定出台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建立联动机制、台账管理机制和退出机制,对助餐服务点的运营服务进行监督管理,提升老年助餐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落实公开制度,各社区食堂(助餐点)按照要求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服务监督电话等全部上墙公示,在助餐场所内设立监督投诉信箱和留言簿,有效保障公众和老年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加强社会监督,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老党员、志愿者等担任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定期对助餐点进货渠道、厨房卫生、三餐定价、菜品质量等进行全方位监督。强化监督检查,会同凤台县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对从业人员健康安全教育,切实保障老年助餐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