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力军,淮南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以务实法治“硬举措”营造优良营商“软环境”——

以法护航 不负“企”望

本报通讯员 方 硕 本报记者 张 静

版次:A01  2023年11月02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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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庵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深入企业走访座谈。

潘集区人民法院以“转作风、促团结、学业务、提效能”为主题,开展“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

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开展惠民暖企专项执行行动。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工商联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调研座谈会。

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生长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淮南市两级法院始终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精准聚焦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法治需求,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着力健全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机制,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以关键环节“一子落”激活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池春水”,以务实“硬举措”营造优良“软环境”。

高位推动,健全企业权益保护

“建筑工程领域法律实务非常专业,对于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总是吃得不深,把握不准,建议多组织一线法官到咱们企业上课,帮助我们少踩坑,少吃亏。”

“建议法院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多用善意执行举措,增加执行温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今年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工商联召开企业家代表调研座谈会,10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代表受邀参加会议并座谈交流。淮南中院会同市工商联现场办公,针对企业定点普法、健全涉企错案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加大涉民生、涉民营企业债务重点案件执行力度等多项企业家意见,现场提出解决举措,列出任务表、画出计划图。

行胜于言。会后,淮南中院与市工商联一致决定,建立双向沟通联络机制,研究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意见》,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紧接着,淮南中院党组成员开展走访企业调研活动,深入40余家企业征求意见,实地了解企业司法需求,面对面倾听企业心声,为企业发展送服务、解难题。凤台县人民法院负责人与企业家亲切交流,为企业送上“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宣传大礼包,并就建设用地、资格审批、法律服务等方面对企业家诉求一一予以回应。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开展以“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企业家进法院活动,区法院负责人为企业家代表详细介绍法院在审判执行、诉讼服务、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法院与企业家双向良性互动。

内向发力外,还要外向联动。淮南法院拓展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朋友圈”,切实强化司法供给。全市法院加强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会同行政机关、行业组织建立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高效解纷“治未病”,同时拓展诉调对接,积极运用司法确认提升调解协议履行效果。

5月12日,在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一起金融纠纷案件的调解协议通过司法确认,为有效履行上了一层“双保险”,不仅大幅度地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司法成本,还提升了司法质效和司法公信力。2021年2月22日,申请人淮南某银行与被申请人宫某签订《“金农信 e贷”个人最高额借款合同》合同,申请人于2021年2月22日向被申请人宫某发放了借款资金56000元,后被申请人宫某未按约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至淮南某银行。田家庵区法院在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委派淮南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双方进行调解。很快,在调解员动之以人情、晓之以法理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一致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向田家庵区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此次的调解结果是否双方都认可……经司法确认的案件具有司法强制力,一旦对方不依约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司法确认无需缴纳诉讼费……”收到司法申请后,田家庵区法院的工作人员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依照法律规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在确认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系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后,便依法作出裁定,对淮南某银行与宫某的金融纠纷案件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目前,全市法院聘任特邀调解员100余人,制定劳动争议、合同纠纷、金融纠纷等矛盾化解工作指引,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导出率达60%以上。淮南中院设立市中院驻市工商联法官工作室,推深做实商会调解,2023年以来成功调解案件313件。淮南中院还与市信联办联合印发通知,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机制建立后,积极推动政务失信治理关口前移,与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召开信用联席工作会议11次,约谈即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政府机构负责人27人,执行到位1.5亿余元。

以法解困,护航企业行稳致远

淮南法院紧紧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立足审判职能,创新方式方法,助力企业健康稳步发展,不断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积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快速响应企业司法需求,淮南中院专门成立企业司法需求快速响应领导小组,全面掌握、及时调度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措施。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司法需求受理“绿色通道”,抓好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执行110”涉企司法需求的登记受理,畅通企业申请立案、信访投诉、工作意见等线上线下表达渠道。推深做实企业家约见法院院长制度机制,两级法院均设立企业家来访接待室,及时接待企业家,回应司法诉求。

今年6月至8月,淮南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聚焦涉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被拖欠债务、涉民生等5大类重点案件,更加注重通过能动执行,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安徽某工程有限公司与淮南市某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淮南市某酒店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安徽某工程有限公司向淮南中院申请强制执行18万余元。淮南中院立案执行后,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被执行人在其他法院有执行案件未履行,涉及金额在百万元以上。另查明,被执行人在淮南市经营一家酒店,由于前两年遭遇行业“寒冬”,酒店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难以一次性清偿所有债务。且酒店资产多集中在电梯设备、家具家电等固定资产上,如果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债权人的权益虽然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实现,但该酒店将难以继续经营下去,酒店员工的就业也将受到影响。

鉴于此,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的困境向申请执行人进行充分释明,在得到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和支持后,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方案。同时,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中央空调等资产进行“活封”,被执行人可以继续使用以维持酒店的正常经营,但在未全部履行完毕之前,不允许处置被查封的财产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解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企业得以正常经营,申请执行人权益分期得到兑现。

5月17日,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首例“自行和解”破产案件。淮南某农业科技公司因追偿权纠纷被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被执行人申请决定将相关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经审查,该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登记设立,经营期间因拖欠申请执行人垫付的农民工工资被追偿,后受疫情影响,企业暂停经营。今年4月12日,法院裁定受理淮南某农业科技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在接管公司时未能接管到公司资产,但调查发现股东注册资本未缴纳到位。因该公司股权结构简单、债权债务关系明晰,仅涉及一宗执行案件,数额不大,如能促成双方和解,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化解劳资纠纷。承办部门立足具体案情,指导管理人拟定双方和解的工作方案,并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协助债务人与各债权人进行了多次电话沟通以及现场调解,各债权人终于同意通过破产和解受偿债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股东代公司100%清偿债务。根据债务人申请,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本案从指定管理人到终结破产程序共计用时34天。该宗“执转破”案件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五条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自行达成处理协议而终结破产程序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运用了“简易审+和解”的工作模式,针对公司财产明确、债权人数较少、债权债务关系简单的特点,灵活运用破产法的规定,引导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通过分期偿还债务来缓解压力,让债务人实现自救,维护了企业营运价值,不仅节省了司法成本,也实现了各方主体共赢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见微知著,淮南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以能动司法解难题、破困局。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对资金链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用执行“温度”换来企业出路,力争实现申请人权益保障、被执行人企业存活、员工就业稳定、社会和谐的“多赢”局面。

创新机制,增强保护内生动力

围绕便利企业、降低诉累这条主线,淮南法院从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审判质效、深化司法改革、规范司法管理等多个路径,不断打出涉企司法保护的“组合拳”。

淮南中院健全涉企案件审判执行管理机制,先后出台案件比质效管理办法和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实施细则,发挥关键指标指引作用,增强“如我在诉”“如我在访”意识,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近日,寿县法院寿春法庭通过线上视频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涉及个体工商户经营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是在合肥市长丰县经营玻璃制品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张某某),被告经常从原告处购买玻璃制品,因长期合作形成的惯例,双方定期会就玻璃货款进行结算。2022年5月,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玻璃货款30000元未付,在店主张某某的多次催要下,被告于同年8月21日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以表明欠款事实。欠条出具后,被告一直未还款,原告遂提起民事诉讼。开庭前,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原、被告双方,得知被告现在外地工厂打工,工作任务繁重,无法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原告店主张某某表示其玻璃店生意经营繁忙,亦无法抽身前来开庭。对此,承办法官当即通知双方登录微信“出庭”小程序,开始线上视频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就玻璃欠款3万元达成调解协议。

正如这个案件的原告店主张某某感叹,“视频(调解)真方便,事情解决了还没耽误干生意”。

淮南两级法院紧扣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在案件办理中主动出击,善于利用多元化思维和方式方法,通过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助力司法服务高质量。

大通区人民法院不断优化和完善智慧法院成果运用,以融合发展为企业减负增效为重点,全面运行智能辅助诉讼服务,为群众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切实降低诉讼成本。今年至今,该院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共进行网上立案3062件、跨域立案17件、在线调解2123件。

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鼓励办案法官“带案访企”,与企业建立常态化连接,耐心倾听企业声音,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公平公正为前提,努力营造更加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八公山区人民法院依托电子送达服务外包形式,积极构建电子送达体系,成立“司法文书送达一体化中心”,构建从文书制作、送达、签收到查看回执全流程覆盖的“一站式中心”,实现一键送达、全程留痕。系统上线以来,成功向受送达企业的电子邮箱、即时通信账号、诉讼平台专用账号等网络地址成功送达案件908件,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潘集区人民法院以“转作风、促团结、学业务、提效能”为主题,开展“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以素能提升为重点,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等各种活动,使法院干警在服务企业、推动发展的实践中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掌握群众工作方法。

此外,结合司法办案实际情况,淮南法院深入分析涉民营企业类案的发案原因、规律和特点,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政管理、司法衔接等方面的问题,从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完善社会治理等层面,积极推动协调解决。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向党委政府、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多个部门制发相关司法建议23件,有效反馈21件,初步形成了“发现问题、研判分析、制作撰写、发送沟通、回复跟踪”的闭环式司法建议工作流程体系,有力服务了地方发展大局。

“淮南法院深刻认识人民群众是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积极转变理念,坚持平等保护,把谦抑、审慎、善意、规范等办案要求贯穿审理执行涉民营企业案件始终,妥善办理涉企案件,以优异的审判执行质效,促进发展、推动创新。”淮南中院主要负责人的话语掷地有声,充分体现出淮南法院对企业家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释放出法院服务保障实体经济、助力转型发展的决心与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