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长三角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约定量

版次:02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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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市医保局持续推动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常态化开展,截至9月20日,我市顺利完成长三角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国采第一期接续)药品采购约定量。

本次药品集采由上海、浙江、安徽两省一市组成联盟采购工作组,开展长三角(沪浙皖)联盟地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本次联盟集采我市实际采购55个品规药品,约定采购量1068.4万单位,实际完成2303.2万单位,完成比例为215.4%。在前期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平均降幅53%基础上,长三角联盟采购均价再次降低26%,部分品种价格进一步降低,例如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0.1g由原798元/支降低为98/支,降幅高达88%;哮喘治疗药孟鲁司特钠片由3.876元/片下降为0.992元/片,降幅达74.4%,患者用药负担进一步减轻。

市医保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部署,确保群众用上质量安全、价格合理的药品,使医保改革红利更多、更广地惠及人民群众。

(本报记者 贾 静

本报通讯员 唐 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