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记者 齐 琪)最高人民法院18日发布5起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涉及进口药品、疫苗、医疗美容药品、特病药品、口腔科非处方药品等不同药品类型,包括网络犯罪、消毒产品冒充药品、医保骗保等典型犯罪手段。
这5起典型案例是:黄某霖等生产、销售假药案;闫某销售伪劣产品案;张某松等生产、销售假药案;杨某鱼、蔡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未某等生产、销售假药案。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国计民生,事关社会大局稳定。此次公布的案件均与人民群众日常用药安全息息相关,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其中多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被处以高额罚金,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人民至上、从严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据介绍,各级人民法院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2013年至2022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以及妨害药品管理罪一审刑事案件2.8万余件,判决3.8万余人。
下一步,最高法将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依法审判,能动司法,把维护药品安全、保障人民健康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