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淮南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大力弘扬儿童友好理念,打造“童”享、“童”长、“童”行、“童”学、“童”游、“童”乐、“童”康的幸福之城,塑造主旨鲜明、生动形象的品牌形象,不断提升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让儿童友好成为淮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淮南市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淮南市发改委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淮南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及宣传口号。
一、征集内容
淮南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
淮南市儿童友好城市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5日。
三、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范围征集,不限团体或个人,鼓励广大儿童积极参加,或以家庭为单位共同创作。参与征集活动的团体或个人,可以参加一个项目,也可以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征集。
四、作品要求
(一)淮南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
1.紧扣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主题,突出淮南区域特色、文化精髓和人文风貌,充分彰显儿童友好城市理念,展示淮南良好城市形象。
2.创意新颖独特,构图简洁明快,健康活泼,既符合大众审美,又体现儿童视角,富有艺术性和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3.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适合在网络媒体、电视荧屏和宣传品等多种载体、媒介和场景使用,满足于各种材质印刷制作。
4.作品应提供彩色效果图,导出格式为JPG或PDF格式,图片尺幅为A4标准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不超过15M。同时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说明(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理念说明;作者需留存源文件,作品入选后需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如AI、PSD、CDR格式文件)。
(二)儿童友好城市宣传口号
1.主题鲜明,突出“儿童友好”理念和淮南城市特色,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2.语言精练、表达准确、语感精美,适合社会化传播。
3.字数限定在20字以内,作品应附简要创意说明。
4.每个组织或个人投稿限1条。鼓励有能力者同时提交字体设计稿。
五、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统一采用网上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的报名方式,所有作品报名时均提交电子版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1.邮件标题:淮南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征集类别(儿童友好城市LOGO/儿童友好城市宣传口号)+作者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电话。
2.提交材料:作品+报名表(含承诺书)(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均为电子版。应征者为机构的,报名表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者,报名表须由所有创作者共同签署。如投递多个作品,每个作品均需递交相应报名表。
3.应征者需将应征作品及相关说明等发送至主办方指定邮箱hnsetyh@126.com。评审委员会筛选出入围作品后,将联系作者沟通作品实物寄送事宜。
联系电话:0554-6661069 李宏伟 汪劲波
六、作品评选
作品评选采取线下专家评审和线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结果将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
七、奖项设置
(一)儿童友好城市LOGO
设置录用奖1名,奖金1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入围奖3名,奖金各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若录用奖空缺,则优秀奖名额增加为4名。
(二)儿童友好城市宣传口号
设置录用奖1名,奖金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入围奖3名,奖金各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若录用奖空缺,则优秀奖名额增加为4名。
以上项目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若录用或入围的作品内容为多人创作,则奖金由该作品创作者均分。
八、其它事宜
(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征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必须是投稿者的原创,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设计作品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若因此引发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三)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最终选定采用的设计作品,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其进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在公布征集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应征作品。
(四)应征作品不得添加任何与本次活动无关的第三方LOGO。
(五)应征作品请自备底稿,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六)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七)征集活动由淮南市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淮南市发改委共同主办。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本规则未尽事宜,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淮南市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淮南市发改委
2023年9月15日
(请扫描或识别二维码下载征集活动报名表和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