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3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省总工会调研组来淮开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修改)立法调研。省总工会一级巡视员阮怀楼,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诸文军率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赵期中出席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成员单位、市人大代表、企业方代表、职工方代表、律师代表等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办法》条款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工会法》是明确工会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责的重要法律,是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修订《办法》是推动职工合法权益保护与现阶段实际需求相适应的重要举措。调研组将认真梳理、吸收采纳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补充《办法》,增强可操作性,体现安徽特色,推动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吴 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