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凤台县人民检察院采访了解到,该院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理念,围绕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和牵肠挂肚的民生实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检察监督行动,以强有力的司法监督为特殊群体安心出行保驾护航。
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活动中,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深入辖区70余条街道进行现场调查、走访周边居民,与“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联动,主动获取线索,助力检察办案。经走访调查和收集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发现辖区部分街道多个路段存在经营摊位侵占盲道、车辆占用盲道乱停乱放、盲道被损坏的情况,且未按相关要求在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无障碍通道标识和求助电话,给特殊群体出行带来较大安全隐患,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为及时解决上述问题,凤台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走访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了解掌握残疾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反映诉求,通过实地调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摸清无障碍环境建设现状、存在问题和实际困难,就如何保障弱势群体出行安全、满足服务需求进行积极有效沟通。结合实地调查情况,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排查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服务弱势群体的问题由“单独管”变成“共同管”。
9月1日,凤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直播听证会”,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参会。听证会上,检察官首先通报辖区部分无障碍通道建设不到位的情况,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4份,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指导,科学设置无障碍通道,对无障碍通道不符合规范以及盲道破损、缺失的情况进行整改和修复,切实保障残疾人群体安全通畅出行。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加强凤台县无障碍环境建设、对不规范的无障碍设施按标准进行整改建言献策,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
检察为民服务,贵在“靠前一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今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明确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作为监督管理的兜底保障措施,意义重大。“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发挥‘府检联动’机制作用,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动协作,持续关注无障碍设施的完善改造提升,共同为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让残障人士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凤台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表示。
(本报通讯员 权苗淼
本报记者 何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