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药监局工作要求,10月1日起,我市新增156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金支付范围,中药配方颗粒支付品种达到499种,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调整后,中药配方颗粒实行通用名管理,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通用名中药配方颗粒在安徽省药监局备案通过后,其对应的中药饮片品种已在医保药品目录内的,按程序新增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做到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本次在原343种颗粒已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基础上,新增了156种中药配方颗粒,其中,新增18种“国标”配方颗粒、138种“省标”配方颗粒,提升了参保群众医保用药可及性,支持中医中药发展。
坚持中药饮片的主体地位,经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和价格等因素,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中药配方颗粒参照乙类管理,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时,全省统一执行30%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做好新增中药配方颗粒编码调整、医保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工作,确保惠民惠企政策落实落细。
(本报记者 贾 静
本报通讯员 苗家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