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接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安徽省第一份电子契税凭证,实现共享应用,办事企业和群众在办理转移登记时纳税凭证免提交,在省内率先实现电子契税凭证共享应用新模式。
电子契税凭证实现“证税同步”。契税电子纳税凭证的成功开具与共享,将原先不动产“先税后证”的登记程序优化为“证税同步”场景模式,有效精简了办事流程、压缩了办件时间,提升了便民利企服务水平。
电子契税凭证提升“绿色登记”无纸化。在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四电”应用的基础上,实现契税纳税凭证电子化、无需收取纸质完税证明,有力推动了我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电子化进程,打造“五电”不动产“绿色登记”新模式。
电子契税凭证助推“一码关联”应用。拓展了“一码关联”应用场景,在不动产涉税业务办理时,登记部门可将核税信息“一码关联”推送至税务部门,将不动产单元代码记载于纳税凭证。
电子契税凭证深化证税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两部门信息共享数据质量,实现电子契税凭证共享支持不动产登记,避免相关材料重复提交、调查、审核,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企业和群众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在线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不动产登记部门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电子证照,采集买卖双方信息、交易信息、不动产信息及纳税所需材料并在线审核,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同步推送税务部门,生成缴款二维码;申请人手机扫码完成“税费合一支付”,税务部门核实后开具电子契税凭证,并将不动产单元代码记载于凭证上;不动产登记系统依据不动产单元代码查询、共享、下载电子契税凭证,无须申请人提交纸质纳税凭证,即可完成登簿缮证。
(本报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