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举行

版次:02  2023年09月06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报讯 9月5日上午,全市2023年“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市场监管局举行。副市长陆晞出席仪式。

启动仪式上,宣读了《关于表彰安徽省质量品牌知识竞赛和安徽质量品牌故事大赛淮南市获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认定2022年皖美品牌示范企业的通告》及淮南市获奖名单,并进行颁奖。荣获市长质量奖的企业介绍了先进管理经验,企业代表宣读“质量诚信倡议书”。

2023年“质量月”活动以“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大力提升各行业质量水平,为建设质量强市、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下一步,我市将以开展“质量月”活动为契机,继续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全面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为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本报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