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示范区综合交通规划出台

版次:A01  2023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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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讯 记者8月23日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已正式发布。

示范区地处两省一市交界区域,一直以来都存在对外交通联系效率不高、内部路网连通性不足、交通协同治理和绿色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如何在“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前提下,提出一体化的交通解决方案,并探索跨区域的项目协同与制度创新路径,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据介绍,规划从启动编制到最终发布,历经4年时间,经过反复调研,深入研究,充分听取了“三级八方”(“三级”即省、市、县三级,“八方”即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苏州市、嘉兴市以及上海青浦区、苏州吴江区、嘉兴嘉善县)各部门及专家智库意见,主要成果已纳入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2月21日,国土空间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复,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为人表示:“在此基础上,我们重点从四个方面对综合交通规划进行了完善:一是进一步突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二是进一步突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的新要求;三是进一步突出绿色智慧新趋势;四是进一步突出区域协同治理的新模式。”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主任于福林表示,如何引导示范区交通从后发走向先导是本次规划的重点:第一,增强与长三角主要城市的联系;第二,加强与苏州、嘉兴等周边城市的联系;第三,持续优化示范区内部的交通联系。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示范区交通发展在一体化制度创新、空间格局协同构建、跨区域项目统筹规划方面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记者 孟歆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