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们合作社实行订单化育种,今年接收约3000亩水稻秧苗预定,机械化插秧省时省力省钱,市场需求正在逐渐扩大,给村集体带来的收益也相当可观……”潘集区纪委监委在夹沟镇北武村督查扶贫项目效益发挥时,该合作社管理人员热情地介绍。今年以来,潘集区纪委监委持续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不断做深做细日常监督,持续用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助推乡村振兴提质增效。
加大调查研究。该区纪委监委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重难点开展专题调研,深入2个区直部门、5个乡镇和10个村(社区),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查阅账目等方式,发现7个方面共性问题。同时加大调研成果运用,制定《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监督检查。对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的运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防止项目闲置浪费,影响村集体收益。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展督查,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每个村走访6户村民,查看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帮扶责任、到户责任的落实情况,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
精准执纪问责。进一步细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监督单位。坚持权责一致、失责必问,围绕乡村项目招投标执行不到位、“四议两公开”执行不到位、耕地保护不到位、困难群众养老问题等方面追责问责13起,第一种形态处理24人,党纪处分1人,同时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章立制,及时堵塞漏洞。
(本报通讯员 杨海峰 本报记者 张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