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份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从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提出了新征程上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正确处理的五对重要关系,即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很多方面的工作,既要做好本身的工作,又要处理好与其他方面工作的关系。这些重大关系的提出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明确了未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方向和着力点。
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
在五对重要关系中,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居于引领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通过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我们要把生态环保工作放到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大局中考量。一方面,高水平保护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离开了绿色环保的发展,既不符合新发展理念,更谈不上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可以通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环境标准提升来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转型升级,从而倒逼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高质量发展的成果可以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开发绿色金融、生态补偿机制等这样一些政策工具来推动生态环保工程建设和环保产业发展,从而助力高水平保护。
正确处理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坚持系统观念,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贯穿其中的系统观念的必然要求,也是生态环境本身作为一个有机生命系统的客观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既要抓好重点,也要注重各方面工作的协同推进。一方面,我们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另一方面,我们又要立足生态环境治理的系统性,强化目标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重点攻坚与系统治理同向发力。
正确处理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
生态环境的治理修复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综合运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两种手段,因地因时制宜、分区分类施策,努力找到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到一个关键时期,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对于大部分区域的生态系统实行以自然恢复为主,最大限度地保留和维持原有生态系统自我调节、修复、平衡的原则;对于已经受到损害或破坏的生态系统,由于其原有的生态平衡已被打破,单独依靠自然恢复很可能无法逆转,或逆转周期长,必须借助适度的人工修复措施,为自然恢复创造条件和环境,从而加速恢复进程、提升恢复效能。
正确处理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既要重视建章立制,也要激发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同时要激发起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新征程上,我们要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用能权交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一系列制度;同时,我们还要大力宣传绿色文明,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内生动力。
正确处理“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
“双碳”承诺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参与全球生态治理的重要举措。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会上承诺:“中国将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新征程上,我们承诺的“双碳”目标是确定不移的,但达到这一目标的路径和方式、节奏和力度则应该而且必须由我们自己做主,决不受他人左右。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及《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目前,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有一个过程,我们要立足我国资源能源禀赋,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实现“双碳”目标,不是别人让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必须要做,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一些西方国家对我国大打“环境牌”,多方面对我国施压,对此,我们绝不屈服,必将坚持自定议程、自主行动、自控节奏,以中国理念和中国实践引领全球气候治理新格局,同世界各国一道努力呵护好全人类共同的地球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