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
实施带薪休假,既给劳动者休息权,又能养精蓄锐,调节干部职工身心。然而,在少数基层一线,“白+黑”“5+2”“节假日不休息”,早已成为常态模式。有的因工作负担重,主动放弃休假权益,有的为防范突发事故,不能休不敢休。凡此种种原因,让带薪休假成为“假”,虽然有明文规定,但落实不理想,规定挂在了墙上,成为纸面上的关心。
会工作也要会休息。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对广大劳动者来说,休假休息就是“磨刀”。适量适时休假,能帮助恢复体力,让精力更加充沛,才能更高效投入工作。然而,在基层休假是种“奢侈”,晚上加班、周末加班习以为常,不加班反而不正常。就连职工年休假,也常被宰头去耳,可休十天休两天,大幅度地缩水。甚至眼看要休假,或者正在休假时,就被领导临时安排、上级检查调研、或其他突发事件等叫停,不得不重返岗位,投入忙碌的工作中。
按理说,带薪休假具有强制性,单位必须让劳动者休息,劳动者也必须休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1月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并且根据工龄长短,设置5至15天三个假期档次。制定出台该条例,以法规形式固化休假,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彰显党和国家的关爱,切实调动工作积极性。但是,基层“忙”的现实情况,打乱了年休假硬规定,休与不休不由规矩决定,要由单位或领导拍板。
重重事务缠身,让带薪休假落空。带薪休假不是想休就休,而是需要单位统筹,报经领导审批方能休。上面千根线,基层一针穿。基层是建设前沿,也是政策落地点,直接面对群众,解决各种诉求,肩负项目推进,怎一个“忙”字了得。单位统筹年休假时,要盘算工作怎么办,目标任务如何抓,把休假关口把得紧。“任务完成没有?”“考核评比怎么样?”几个反问下来,基层干部还能休假吗?象征性地休两天,总比一天不休实在。至于来年补休,也是镜中花水中月,带薪休假的账也越欠越多。
以带薪为福利,让带薪休假变味。带薪休假因为带薪,按照年条例规定,应休未休的,单位应按3倍工资补偿。强制单位让职工休假,变成单位对职工发福利。有的单位给出“选择题”,不休假发放3倍报酬,休了假则没有补偿,还会在全勤方扣减。如此利益诱使下,不少干部“主动”上班,放弃休息的机会,宁愿打“疲劳战”,多挣表现多得点实惠,让带薪休假规定成空文。3倍报酬不能代替休假,也不是政策的初衷,毕竟钱多买不来健康,长期的高强度劳动,不利于劳动者身心。
带薪休假不能假,再假不能假年休。基层任务虽然重,但必要的休息不能少。各地各单位要早安排部署,用好工作“空档期”,或分部门轮流年休,不让干部“连轴转”。加强带薪休假督查,严禁用经济手段买断休假,以补偿代替年休,真正让干部能休假、休好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