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约”撬动基层“大治理”

本报通讯员 王 嫚 本报记者 朱庆磊

版次:A01  2023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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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通区洛河镇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党建引领不断加强村民自治体系建设,充分激活“村规民约”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真正把组织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群策群力,村规民约更“合身”。该镇根据政策法规,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坚持“上级指导、村级引导、群众参与”的原则,辖区内5个村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广泛征求党员及村民代表的意见,细化遵规守法、勤劳致富、保护生态、珍爱土地、科技普及、移风易俗、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等内容,结合村情民情,与德治、法治有机融合,制定出接地气、冒热气、有生机、易落实的“一村一规”。同时,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加入处罚措施,着力强化村规民约的约束性、彰显实用性、突出实效性,“规”范乡村文明新风尚,“约”定和美乡村新图景,激发村民自我管理意识,提高村民参与度和自觉性。

发挥实效,村规民约更“入心”。该镇积极推动党员活动主阵地向村头巷尾延伸,把组织引领融入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实际中,开展党员说事、议事、做事,发挥支部引领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引导亲友邻里,宣传积极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已经形成,真正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治理新格局。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秉承“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理念,形成以党员为主力、群众积极参与的志愿服务新格局,并按照志愿者技能和特点,成立了卫生服务、理论宣讲、帮扶助困、就诊送医等多支不同类别的专业化志愿服务队伍,开展洗衣理发、打扫卫生、接诊送医、政策宣传等服务。今年以来,群众共自发清理“三堆”50余处、道路沿线边沟10余公里,清除户外“小广告”100余处,推动形成人人参与环境治理的良好局面。

规范管理,村规民约更“长久”。各村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践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干部作为责任主体,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对违反村规民约的村民及时提醒、批评教育甚至通报,促进村规民约落到实处。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将村规民约遵守情况与“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活动相挂钩,选树典型,通过健全“红黑榜”管理机制,潜移默化推动群众思想观念转变,主动参与村级事务,正确处理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自家人管理自家事,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功能和作用。今年以来,该镇评选并表彰好婆媳20人、好媳妇16人、最美庭院10户,“黑榜人员”18名、“红榜人员”25名,“黑榜人员”累计谈话教育46人次,不赡养老人、不支持村级建设等不良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孝老爱亲、邻里团结、勤劳致富、回馈乡里成为群众的普遍共识。村规民约立良俗、树正气、促善治,以“四两拨千斤”之力,激活了乡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有效提升了乡村治理质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