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听到这样一句话:好心办坏事。在实际生活中,好心办坏事的例子还真不少,有的还引起了官司。据报道,某省有一名重病患者,因不满媒体在帮助自己的“爱心报道”中编造的“故事情节”,而将媒体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400多万元。对于这样“善意的谎言”,过去人们一直是比较宽容的。为什么这名重病患者对“善意”不但不领情,反而还要把媒体告上法庭呢?看来善意的谎言也是谎言,也是难以接受的。我们在“帮穷”或“帮困”的时候,光有善意还不行,还必须有善意的行为。
善意与善行必须统一起来。有了善意的出发点,还必须有善意的行为,这样才达到善意的美好结果。笔者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经过校园路旁的拐弯处有两间破旧的小木屋,离路边大约六七百米,家长和老师都说这是高三学生程明亮临时的家,因为他家境极不好,租不起好一点的房子,他母亲就租下了这个破旧房子,陪他在这里读书。每天天刚朦胧时,家长们送孩子上学路此地,这间破旧小屋里亮着灯,家长们就对自己的孩子说,这家的孩子真用功,一定能考上个好大学;夜晚家长们接自习的孩子回家路过此地,家长们也对自己的孩子说,这家的灯还没熄呢,这孩子真是吃得苦啊!班级举行月考,程明亮的名字次次都在前几名。久而久之,学生们都知道这里住着一个非常用功的学生程明亮,心里也不得不佩服他,并自觉向他学习,以他为榜样。尤其临近高考前的一次月考,程明亮的成绩名列第一,且他放出风来,非清华、北大不上。孩子们都是争强好胜的,听说他这么“牛”,其他学生也不甘示弱,也都鼓足了劲,拼命地学习,你追我赶。高考结束,这届高三考生取得历史上的最好成绩。然而,发榜的时候却没有“程明亮”的名字,学生们都感到很奇怪,于是结伴来到这间破旧小木屋,才知道这里根本就没有住人,只有一盏灯放在当路边的窗口。这时,学生们终于明白:这是老师和家长共同设计的一个善意“骗局”,虽然没有程明亮这个人,但程明亮的学习精神却鼓励了很多人。
善意与善行要有实际效果。这种实际效果,既要体现在解决他人的燃眉之急上,帮在关键处,助在点子上;也要体现在培养他人发展家庭事业上,以增加“造血功能”,从根本上解决困难,这样,善意与善行就能收到好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