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支持中医药发展,减轻患者医疗负担,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下发《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制剂和新增中药饮片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工作的通知》,将155个医疗机构制剂和82个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6月1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要求,新增155个医疗机构制剂和82个中药饮片纳入基金支付范围,院内制剂按照乙类药品管理,个人自付比例为30%,中药饮片按照甲类药品管理,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制剂,仅在限定使用医疗机构临床使用或省级药监部门规定的调剂范围使用。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制剂的医保支付标准。此外,我市将持续开展新增工作,启动2023年度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工作,将更多符合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本报记者 贾 静 本报通讯员 唐 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