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规范使用儿童座椅应成为“安全第一条”

斯涵涵

版次:A02  2023年05月26日

淮南日报社严正声明


长期以来,淮南市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未经淮南日报社授权同意,肆意、擅自、无偿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录制发表淮南日报社(含淮南日报、淮河早报、淮南网以及淮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掌上淮南新闻客户端等平台)记者采写的新闻稿件,特别是部分自媒体、政务新媒体不注明稿件来源、原创作者(或者采取隐匿、模糊形式处理稿件来源、原创作者),肆意、擅自删节、修改淮南日报社记者原创新闻稿件,严重违背新闻职业准则和道德,严重侵害淮南日报社版权,严重损害淮南日报社新闻记者权益。

现声明如下:

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的文字、图片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和融新闻作品,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各类自媒体和各级政务新媒体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在醒目处以醒目和规范方式注明来源、作者。违者,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已有90多个国家通过立法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而目前在中国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仅为1%,一线城市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不足5%。所以今年两会我提出了‘7岁以下儿童乘车应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奥克斯集团董事长郑坚江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规定,明确在驾驶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7周岁的儿童时,必须配备和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以保护儿童的乘车安全。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激增,扶老携幼、阖家出行日益成为寻常场景。汽车在给予我们便捷高速之时,事故概率也随之增加。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儿童交通安全问题日益显著,交通事故成为儿童意外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根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蓝皮书(2018)》中所做的市场调查问卷研究显示,有将近一半的样本群体对于儿童安全座椅的作用以及使用尚未形成正确认知。实践中,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仅为1%,少得可怜。

针对郑坚江代表的建议,有网友认为:“孩子总爱动,不喜欢坐,不用也没事吧?”“儿童座椅不便宜啊又要花一笔钱,有必要吗?”这也是儿童安全座椅没有得到普遍重视的原因。其实正是因为儿童天性好动,才有必要用座椅来约束其无意识的行为,保障其安全。正是因为家长的侥幸之心,才往往会让孩子遭遇伤害。儿童是家庭、民族的无价之宝,为儿童行车安全投资无论如何都是值得且必要的,何来无用之谈?可见全社会还没有形成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意识。

对比国外,世界上已有96个国家和地区出台了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法律法规,上海、深圳、山东等省市也已将4岁以下儿童强制使用安全座椅写进了地方性法规,但我国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条款中没有专门针对儿童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规定,国家层面的相关立法仍然是空白。加之现阶段我国驾驶人对于儿童乘车保护的意识还比较匮乏,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超低,导致我国儿童行车安全事故屡见不鲜,成为儿童安全保护的短板。

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明示作用预防作用,因此吸取国内外先进经验,从保护儿童安全出发,国家立法规范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确有必要。加快儿童座椅强制使用立法,弥补法律短板,提高我国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有利于减少儿童乘车伤害事件的发生。

酒驾、系安全带等安全问题之所以在近几年得到了很大的解决,成为了人们的共识,关键是立法和执法的雷厉风行。关于儿童交通安全,我国也已经到了强制立法的阶段,我国私家车在近几年也几近完成基本普及,儿童乘车安全问题早已迫在眉睫,亟须将儿童乘车安全纳入交通安全范畴,用法律法规来加大儿童乘车安全的执行力。

当然,立法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儿童年龄,是以郑坚江代表建议的7岁以下还是目前地方实施的4岁以下,以及儿童安全座椅的质量、价格如何监管等问题,都还需要科学论证,集思广益,力图完善。同时还要加大法规宣传,提升规则意识、文明意识,强化家长的监管责任,护佑儿童乘车安全。总之,树立正确的儿童道路安全观念,建立健全儿童乘车安全法律已刻不容缓。毕竟“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儿童乘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