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
强化党的自我革命制度保障。党的自我革命是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完整体系,是具有严密内在逻辑关系的系统工程。要不断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强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筑牢推进自我革命的思想根基。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以部委党内法规、地方党内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更好发挥制度的引领保障作用。
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伴随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监督体系建设已经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做实做强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加强对各类监督主体的领导和统筹,使监督工作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上更加协同,推动党的领导和监督一贯到底。坚持在党内监督定向引领下,促进各类监督既依照自身职责发挥效能,又强化关联互动、系统集成,形成同题共答、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完善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的制度,畅通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渠道,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自己摆进去,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见效。要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强化政治监督,以党中央决策初衷为出发点,以“国之大者”为着眼点,以督促监督对象履行职责使命为着力点,推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中央战略决策、各地区各部门实施推进、基层具体实践衔接起来、一致起来。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结合实际的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动态跟踪、限期办结、督查问责、“回头看”等措施制度,真抓实干、锲而不舍,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见效。
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关键环节。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科学具体、务实管用,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要以坚强党性和决心扛起监督主责,逐条对照落实意见提出的任务要求,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抓好监督,用好监督措施,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把工作成效最终体现到严促执行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由上级监督、同级监督、下级对上级监督组成的体系,其中上级监督最有效。要加强上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和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的监督,支持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同级监督,形成层层既抓本级、又抓下级的工作格局。
发挥政治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巡视(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要坚持政治巡视(巡察)定位,聚焦党中央大政方针,重点发现影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着力纠正政治偏差,发挥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要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下更大气力深化巡视整改,压实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坚持各级党组织主抓,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推动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要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督促精准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线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真改、实改、深改、持久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要靠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扛起责任,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把各领域广大群众组织凝聚好。要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抓党建、管权力、促业务、保落实的关键,推进“两个责任”坚守定位、高效联动,构建明责履责、担责追责的严密机制,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制度,加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健全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责任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管党治党,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