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召开示范区水利(务)领域规划、行动计划和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实现供排水规划“一张图”,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示范区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一河三湖”(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汾湖)水环境质量已提前达到或优于2025年目标。
会上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供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根据这份规划,至2035年,示范区将构建与其目标定位相匹配的安全优质、均等高效、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供排水体系。
这份规划分为供水规划、污水规划、雨水规划三部分。在供水规划方面,至2035年,示范区市政供水将实现“同网同质同服务”,一体化供水成为示范引领的标杆。在供水系统总体布局上,将实现“1网、3片、9厂、10环”示范区供水总体布局。“1网”是指示范区形成一张互联互通、统筹调度的供水管网,落实组团式保障;“3片”是指形成青浦、吴江、嘉善三大供水片区,做好集约型调度;“9厂”是指示范区9座中心水厂,实行多中心供给;“10环”是指形成清水连通的10个供水主干管网环,实现网络化输配。
发布会上同时发布了《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共4章44条,适用范围为示范区内47个跨界河湖的联合河湖长制工作,并鼓励两省一市其他地区跨界河湖复制推广。
示范区两区一县地跨两省一市,同属江南水乡地带,区域内水系相通、地缘相亲,河道纵横交错、湖泊星罗棋布,示范区水面率达20.3%,骨干河道100条,0.5平方公里以上湖泊76个,其中跨省界河湖就达47个。这些河湖或互为上下游,或互为左右岸,相互交织、犬牙交错,既对跨界水体联保共治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探索跨界联合河湖长制等联保共治机制提供了实践场景。
一体化示范区揭牌以来,区域内重点跨界水体联保共治行动和制度体系建设进入加速期。2020年初,太湖流域管理局会同两省一市河长办联合印发《太湖淀山湖湖长协作机制规则》;2020年9月,沪苏浙两省一市生态环境、水利(务)局(厅),生态环境部太湖东海局、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及示范区执委会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为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的联合保护和协同治理确立了共同准则和制度框架。
根据协作规则和联保方案,示范区两区一县创新建立联合河湖长制,开展联合河湖长制探索实践,多次共聘县(区)、街(镇)、村三级联合河湖长,联合实施跨界水体一体化管护项目,共同创建跨界幸福河湖示范样板,持续开展联合巡河、联合管护、联合监测、联合执法、联合治理,并就联合河湖长联席会议、履职、会商、督查、考核等形成一系列制度,推动和保障示范区联合河湖长制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运行。
目前,示范区两区一县已全面建立了示范区“一河三湖”等47条(个)跨界河湖的联合河湖长制,2019年10月共聘“联合河湖长”73名,截至2022年底,两区一县共任命或聘请310余名联合河湖长,设立了首批5个村级“联合河长工作站”,省(市)、县(区)、镇、村等四级河湖长联合巡河已达200多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示范区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质持续稳定好转,河湖水葫芦、蓝藻日益减少,沿线环境逐年提升,“一河三湖”水环境质量已提前达到或优于2025年目标。
此外,新闻发布会上还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利(务)领域2023年行动计划》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利规划(2021—2035年)》。今年,示范区将持续推进元荡生态修复和功能提升(三期)工程、淀山湖岸线生态修复(一期、二期)工程等13项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