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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审核程序,实现及时救助。市民政部门主动精简救助申报材料,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可以查询到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相关材料;全面建立备用金制度,根据乡镇(街道)人口规模,先行下拨3至5万元备用金并适时补充,对救助金额在我市低保月保障标准4倍以下的临时救助,授予乡镇(街道)直接救助权限;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形,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补齐相关手续;突破户籍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让困难群众申请救助走上“快车道”,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2022年以来,我市乡镇(街道)直接为3623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62.8万元。
丰富救助形式,关爱服务更加温暖
市民政部门积极推行“跟进救助”,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方式,对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后,跟进了解受助群众的家庭生活改善状况,对生活仍然存在较大困难的,及时协调提供转办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救助条件的,及时帮助困难群众进行申请或者向相关部门转办,确保救助不断档、政策不留白。开展形式多样“温情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发放衣物、被褥、食品、药品等生活必需品,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2022年我市疫情期间累计为困难群众发放救助物资51.6万元。实施亲情化“关爱救助”,2023年初筹集资金30万元,为分散居住的特困人员每人送上一个装有酒精、口罩、体温计、常用药物等物资的“健康防疫包”,最大程度保障特殊困难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