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禁捕办了解到,5月5日下午,凤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等单位工作人员,前往淮河凤台段硖山口,将一条重达1.4公斤的野生“娃娃鱼”放生大自然。
据了解,5月4日晚,凤台县城关镇两位市民在淮河岸边散步时,发现一只从未见过的四脚动物,便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很快,凤台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到达现场,经确认是一条野生大鲵(俗称“娃娃鱼”),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工作人员随即将这条“娃娃鱼”接走。经检查,这条“娃娃鱼”体长约60厘米,体重1.4公斤左右,全身无病无伤,身体健康,符合放生条件。通过对放生地点反复、专业勘查后,执法人员将这条野生“娃娃鱼”带到了淮河凤台段硖山口进行放生,帮助它回归大自然。
据凤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中队负责人介绍,凤台县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宣传力度,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由于“娃娃鱼”对生长环境要求严格,它们只在优质水源下才能存活,凤台县目前已是第二次放生这么大的“娃娃鱼”了,说明凤台县生态环境保护较好,适合娃娃鱼生长。同时,群众遇到野生动植物能够积极向相关部门报告,也说明了凤台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深入民心。
(本报记者 苏 强)